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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企业开办费是否可一次性税前扣除?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4-12-18 14:45)    点击:306

  

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(国税函[2009]98号)规定:

  九、关于开(筹)办费的处理?

  新税法中开(筹)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,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,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,但一经选定,不得改变。?

 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,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。

  根据以上规定,企业的开办费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,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,但一经选定,不得改变。并且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,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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